中科镁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hina scientific magnesium  (Beijing)  technology co.LTD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咨询电话(TEL):010-63259912

中科镁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镁基)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专门致力于镁基胶凝材料应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研发的专业服务型公司,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实验室合作,研究开发“镁基胶凝材料”新的应用领域,破解大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难以利用的问题,满足固体废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三化原则 ,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提供科技支撑。

应用案例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259912

联系方式:13901063209
公司邮箱:zhongkemeiji@163.com  
邮政编码:100055  

公司地址:①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605室

          ②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


弃灰要“剁手”!从古到今看垃圾如何处理(转载)

33
发表时间:2020-12-13 15:20来源:《北京观察》

一、古代乱扔垃圾要“剁手”

中国人在几千年前就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见《逸周书·大聚解》,“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麝不卵,以成鸟兽之长”。也就是要求人们无论是砍伐树木还是捕鱼狩猎,都要有节制。而《论语·述而》中也提到,“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思是说孔子用鱼竿钓鱼而不用渔网捕鱼,用弋射的方式获取猎物,但是从来不射休息的鸟兽。

为了保护环境卫生,制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早在殷商时期就设立了相关法律。见《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一曰:殷之法,刑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灰,指生活垃圾。按“殷之法”规定,因为丢弃垃圾就把手给剁了,连端木赐也觉得似乎有些过于严厉。“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其所易而无离其所恶,此治之道。”因为随意丢弃垃圾会引起他人的不满,而不满就可能使人愤怒,愤怒后的结果则要导致斗殴,“斗必三族相残也”。所以把生活垃圾随意抛撒“于公道者”虽是犯有小过错,但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这样就会“使人行其所易而无离其所恶,此治之道”。

《商君书·赏刑》中说,“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同样,商鞅在制定法律时也是偏于严苛。见《汉书·五行志》,“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说文》解,“黥,墨刑在面也”。也就是在脸上刺字,还要涂以颜色。尽管在脸上刺字比剁手要轻一些,但也相当严厉了。

西汉时的《盐铁论·刑法篇》中也有“弃灰于道者被刑”的内容。

唐朝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沿袭隋朝的,规定中对丢弃垃圾者的制裁比“黥”要宽松一些。见目前保存最古老的刑事法典《唐律疏议》中记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按其规定,凡是往矮墙外丢弃垃圾的人会被处罚打上六十板子,而如果执法者没有及时制止且事后亦无追查的,也要加以处罚。但这里丢弃的垃圾不包括污水。“出水者,勿论”,并没有明确“出”的水是清水还是污水。

明朝制定了《大明律》《大明令》等法律条文,基本上还是参照唐律而制定的。其中进一步减轻了对于乱扔垃圾的处罚力度,“其穿墙而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它是以明朝的《大明律》为蓝本加以修改的。清朝时期只是提到了对随意丢弃垃圾者应给予处罚,“如有穿墙出秽物于道旁及堆积作践者,立即惩治”。但表述得却十分模糊,没有具体处罚规定。

二、历史中垃圾管理的“环卫部门”

生活垃圾可以由个人来处理,但类似落叶、尘土这样的城市垃圾又将如何处理呢?于是在周朝的公务员编制里就设立了一个叫作“条狼氏”的工作岗位,近似于目前的环卫工+交通警,主要负责维护道路的清洁,同时还带有驱赶行人的职责。见《周礼·秋官·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就此顾炎武在《日知录·街道》里对其职责又作了具体说明,“古之王者,於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条,洗涤的意思。狼扈指散乱之物。

宋朝时也同样建立了一个负责管理城市卫生的机构“街道司”。见《宋史·职官志五》,“街道司,掌辖治道路人兵,若车驾行幸,则前修治,有积水则疏导之”。

“街道司”为国家编制,计为500人,由户部提供经费,月工资二千钱。人员从兵部调出,统一着青色衫装。主要职责包括修治街道、打扫卫生、交通管理以及市场管理等。在“街道司”的有效治理下,那时候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甚至包括粪便、尿液等,都有专人上门处理。为了防止由于车辆行驶而造成的道路尘土飞扬,特意安排人员沿街洒水。同时到了开春时分,府衙还要雇用专人来疏通城内的各条沟渠,清出的污泥也要及时运走。

北宋年间有一位名为孟元老的开封府仪曹在其《东京梦华录·公主出降》中讲,“公主出降,亦设仪仗行幕、步障水路。凡亲王公主出则有之,皆街道司兵级数十人,各执扫具,镀金银水桶,前导洒之,名曰水路”。

宋人周辉在《清波杂志·凉衫》中也提到,“旧见说汴都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以免埃蓬勃”。

另见宋人吴自牧的《梦粱录》,“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杭城户口繁夥,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去”。《梦粱录》里还说,“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

至元朝时期,同样保留了“街道司”的编制。见元散曲家杜仁杰的《耍孩儿·喻情》套曲,“开花仙藏过瞒得你,街道司衙门得过谁”。

三、古代的垃圾处理小故事

中国历史上也有一些朝代由于对生活垃圾处理不当给人们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比较典型的是隋朝时期,因为城市垃圾增长而产生污染情况愈发严重,最后居然不得不把旧城放弃的例子。见《隋书》,“且汉营此城,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愿陛下协天人之心,为迁徙之计”。

汉时的长安城由于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同时人口日益增多,从而垃圾和粪便污染严重,导致“水皆咸卤,不甚宜人”。于是在隋开皇初年,杨坚便决定放弃污水排放问题难以处理的旧长安城,张罗着迁都到地势较高的大兴城,同时又将大兴更名为长安。

至明清时期的北京城内,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也是十分棘手的。在明代沈德符编写的《万历野获编》里说,“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颠面不识”。老舍先生在《正红旗下》里提到了晚清时期的环境状况是“在那文明大年月,北京的道路一致是沙灰三尺,恰似香炉。好嘛,打扮得飘飘亮亮的,而在香炉里走十里八里,到了亲友家已变成土鬼,岂不是大笑话”。清朝时还有一本佚名的《燕京杂记》中讲,“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丢弃的垃圾“悉倾于门外”,日积月累以致最后竟“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似乎过于夸张了,但街巷中被弃垃圾得不到清理,必然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四、新中国成立后,垃圾怎么扔?

临近解放时的北京城内由于无人管理,各家的垃圾只能“悉倾于门外”,的确是“堆积如山”了。丢弃的垃圾堵塞了街口、胡同,环境卫生状况极为恶劣。新中国成立后,在市政府的组织下发动人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据统计,至1951年经两次全市的清洁大扫除,共清除60多万吨城市垃圾。此后市区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从1952年起开始使用汽车在夜间直接运除。

市区内的生活垃圾则是由环卫工人每天推着手推车沿着胡同收集。时间通常是在傍晚时分,收垃圾的车辆进入胡同后,环卫工人先把垃圾车停放在胡同内一处相对宽敞的地方,然后不断地前后走动,同时摇着铃铛,用以通知各家各户来倒垃圾。

当时每家的垃圾都不多,一般是用破旧洗脸盆或胶合板钉的盒子来盛放垃圾。这主要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市场紧张、商品匮乏、食物短缺。在《北京副食品商业志(2002年版)》里讲,1961年北京市人均肉食消费量是8两半(全年),所以根本就没有肉骨头等可以丢弃的。而在1960年时蔬菜被正式划为“国家二类商品”,对城市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每人每天供应鲜菜2两。这样一来像土豆等也就连皮一起吃了,基本上也就剩不下什么“厨余垃圾”。

此外自1954年北京市财经委、市计划局、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废品回收暂行规定》,规定中提出的回收范围包括:废胶料、铅类、废石油、杂铜、废钢铁、废棉织品、废纸、废玻璃、废木料等九类,并指定市供销总社设置专门的废品回收机构。因此诸如折了把的铝壶、穿了底的铁锅以及破毛巾、牙膏皮、碎电线头、弯了的铁钉等都可以卖钱。所以真正被大家丢弃的垃圾也就只剩下每日扫出的尘土以及炉灰渣滓一类的“其他垃圾”了。

五、近几年国内开始垃圾分类“攻坚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增加了,各类生活垃圾也逐渐增多了。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北京市平均每天产生近二万六千吨生活垃圾。如用2.5吨的卡车运输,所需卡车排成一列的话就能占满北京的三环路。

对于垃圾处理问题,我们通常是采用掩埋及焚烧。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由此产生的有害物质都会给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需要进行垃圾分类,提高每一类垃圾的“纯度”,争取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为了打好垃圾分类的攻坚战,各地区均有不少的先进做法及经验。在此我们仅以愿景集团在朝阳区劲松北社区的做法为例,简单地讲述一下劲松北社区从源头进行治理的做法。

愿景集团首先在劲松北社区通过各种方式发放了调查问卷,了解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执行度、认同度以及居民未能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因,方便后续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针对部分居民反映的对垃圾分类行动并不重视的思想,在后期开展的宣传活动中着重突出了要从我做起,减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搞好分类是每一个市民应尽义务的内容。同时还组织了以“垃圾分类宣传&社区共建管理者”为主题的招募宣讲会,组建社区共建管理者队伍,让居民成为社区共建管理者,参与到社区建设管理中来。

为了使更多的居民熟悉不同的垃圾分类,愿景集团所属的物业部门自6月初开展了“垃圾分类进楼院、绿色环保我先行”的主题活动。活动中向居民发放相关知识的宣传品,并通过垃圾分类小游戏等,将宣传与趣味相融合,从而达到熟能生巧的目的。至6月底,物业部门又开展了通过垃圾分类兑换积分的活动,当每日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即可从物业部门换取相应的礼品。

愿景集团产品中心的设计人员结合老旧小区的环境改造问题,就分类垃圾投放桶的位置等细节反复与居民沟通、协商,力争达到让大家投放方便、少走路,同时又不影响部分居民日常生活的结果。

在硬件方面,劲松北社区已全部安置了垃圾棚,摆放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在垃圾棚的两侧注有垃圾分类的示意图以及管理人员、收集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还在棚顶安装了拉环,方便开桶盖投放垃圾。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在劲松北社区主题活动中,社区共建管理者的积极参与起到了重要作用。社区共建管理者每天轮班在垃圾分类活动点位站岗值班,向过往的街坊四邻发放宣传海报,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呼吁大家加入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在社区共建管理者的值班活动中,还能收集到居民们对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利于进一步改进工作。

(作者徐定茂系第九、十、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吴杨洋系愿景集团城区更新事业部社区运营经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网站分享:
公司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广 安 门 外 大 街 168 号 朗 琴 国 际 B 座 605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