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镁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镁基)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专门致力于镁基胶凝材料应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研发的专业服务型公司,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实验室合作,研究开发“镁基胶凝材料”新的应用领域,破解大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难以利用的问题,满足固体废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三化原则 ,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提供科技支撑。 咨询电话:010-63259912 联系方式:13901063209 公司邮箱:zhongkemeiji@163.com 邮政编码:100055 公司地址:①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605室 ②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 |
【他山之石 】发达国家是如何处理建筑垃圾的?111
发表时间:2018-01-02 10:00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物的、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主要为固体废弃物。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重视,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成为城市建设的一大难题。同时,建筑垃圾中诸多材料可循环利用,国内不成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无形中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利用率已达60%-90%,甚至100%,而我国尚不足5%。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其他国家处理建筑垃圾的经验。 1.日本。日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比如港埠设施,以及其他改造工程的基础设施配件,都可以利用再循环的石料,代替相当数量的自然采石场砾石材料。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外运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 2.美国。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在生产中导致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这就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如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推广“资源保护屋”,其墙壁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从建筑工地上回收得来,所用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 3.韩国。韩国政府2003年制定了《废弃物再生促进法》,明确了政府、排放者和建筑垃圾处理商的义务和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规定了建设工程义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明确了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将受到哪些处罚。据了解,目前韩国已有建筑垃圾处理企业373家。 4.德国。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它在1978年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等法规。而该国于1994年制定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8年被修订)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1955年至今,德国的建筑垃圾再生工厂已加工约1150万立方米再生骨料,并用这些再生骨料建造了17.5万套住房。同时,德国对未处理利用的建筑垃圾按每吨500欧元的标准征收处理费。据悉,世界上生产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在德国,该厂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德国约有200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营业额达20亿欧元。 5.奥地利。奥地利对建筑垃圾收取高额的处理费,从而提高资源消耗成本。另外,所有生成建筑垃圾的企业几乎都购置了建筑垃圾移动处理设备,全国约有130台(套)。 6.荷兰。在荷兰,目前已有70%的建筑垃圾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一比例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建立限制建筑垃圾的倾倒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荷兰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由于砂很容易被污染,其再利用是有限制的。针对于此,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拣分公司负责有效筛砂,即依照其污染水平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 转自:中国建筑学会 |